基本信息
书名 | 《大明律附例三十卷》 |
正题名 | 大明律附例三十卷 |
拼音题名 | Da ming lv fu li san shi juan |
版本 | 明万历间内府刻本 |
版本行款 | 九行二十字 |
附注项 | 明舒化等校。按间刑条例纂定于弘治十三年,重修于嘉靖二十九年,再修于嘉靖三十四年,共三百八十五条。万历初刑部会同各部又重新校定,至舒化官邢部尚书时成书,故由化领衔进呈。此本照旧者一百一十九条,增改删并者又一百九十一条,各附于律文之后。律文批注,仅删取旧说一二,双行刻于律文之内,盖此本汇刻「律」与「例」,不大重视批注也。刘若愚内板经书纪略,有「大明律二本,一百七叶」,当是不附条例之本。此本沈家本有跋,载寄簃文存卷七。御制序 洪武三十年(1397),舒化等题稿 万历十三年(1585),又进书表 万历十三年(1585) |
数量 | 六册二函 |
现藏位置 | 美国国会图书馆 |
现藏位置国家 | 美国 |
文件大小 | 73.4MB |
总页数 | 44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