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权之

刘权之(1739-1818),乾隆二十五年(1760)翰林,官至大学士,善书、画。历官大理寺卿、左副都御史、礼部侍郎。嘉庆初,迁左都御史,1788年上疏直言大挑直省举人积弊,乾隆帝采纳其意,命其御史监视,步军严查。1799年,湖南派买仓谷,为患人民,权之奏请凡荒抱歉之地,应向丰收的邻县公平采买,不得在本县苛派,并严禁营私舞弊。清廷采纳之,使湖南百姓大受其惠。嘉庆间,耀吏部尚书、礼部尚书、协办大学士,体仁阁大学士,加太子少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