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方膺

李方膺(1695年-1755年),字虬仲,号晴江,别号秋池、抑园、白衣山人等。江南通州(今江苏南通)人,寓居金陵借园,自号借园主人。中国清代诗画家、官员。“扬州八怪”之一。
1729年,33岁的李方膺随父进京,并以贤良方正的出身入吏部候选,蒙雍正皇帝特旨将其以诸生授乐安县(今山东省广饶县)令。1730年,李方膺在山东乐山县任县令。1732年,李方膺调任山东兰山县知县。新上任的总督下令开垦土地。李方膺因上书陈述开垦之弊,并拒绝执行而被治罪下狱。1736年,李方膺才获释,官复原职。后辞官返里丁忧服阙。1746年,再次入京候选,次年调至安徽,后被诬贪赃而罢了官,寄离南京的藉园。此期间,李方膺常往来于南京、扬州、合肥,以卖画为生。1755年,李方膺与李鲜、郑燮三人合作《岁寒三友图》不久后,去世。
李方膺善于绘画。早年受二兄李方韩及友人丁有煜等影响,曾画山水、人物及杂花等,后来多画梅、兰、竹、菊及松树等。曾作《墨梅》卷,袁枚、金农、郑燮为之题,画风互相影响。其极力主张在师法自然和传统的基础上自立门户,以创造出自己的独特风格。画竹,着重写意,不拘形似,所作《风竹图》,以秃笔画叶,纵横涂抹,着力于刻画风雨飘摇中竹之神态。《游鱼图》生动活泼,用笔洗练,诗、书、画三者结合,相得益彰,恰到好处。著有《梅花楼诗钞》。